俗语有“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之说,尤其是经济不太发达的农村地区,因病返贫或致贫的现象很常见。很多农民为了省钱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捱、病重才往医院抬,最终,生活和治疗都陷入困境。而在焦作地区,这种因病返贫或致贫的情况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大病补充保险雪中送炭,群众不再因病致贫
焦作市温县张疙瘩村村民张东京就是一个因病致贫陷入困境的典型例子。早年张东京工伤手部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但是靠着家里的一亩地和妻儿在县城打工,一年到头仍有将近6万块的收入,日子过的相当幸福。可好景不长,2016年春节刚过张东京被查出肾衰竭,仅在郑州住院10天就花费了10万块。张东京的女儿说:“自从得这病我和妈妈就辞了工作照顾我爸,我弟每月只有2千块的收入。我爸为了省钱,每次都是在我妈的照顾下自己在家透析,可是,再节省每个月的药费也要3500元左右,而且这样的情况要持续我爸整个后半生。家里7万块的积蓄花光还欠了5万元的外债。”张东京家美满幸福的生活因他一场大病彻底陷入困境,一家人整日唉声叹气,以泪洗面。
2016年7月张东京拿回报销的医药费时看见了曙光。原来由于张东京手部伤残属特殊困难群众,在今年4月焦作市政府就为其购买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保险条款,除去新农合的报销后,自己承担的费用中仍可按比例报销,这让他又看到了生命的希望。以张东京3次住院治疗为例,他在2016年2月在温县人民医院总花费9352元,合规费用8558元,新农合报销5722元;2016年3月、6月在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总花费116619元,合规费用98685元,新农合报销费用69561元。这几次住院总治疗费用为125971元,合规费用107243元,新农合报销75283元,大病报销8480元,大病补充报销6839元,共计报销90604元,整体报销比例为84.48%,其中大病补充报销占比例6.38%。“12万6千元的医药费,我们只花了3万5。每个月3500元的透析费报销完只要800元。光大病补充报销这一项,就相当于我家将近三年的低保,亲戚的帐也能还上了!”张东京激动的说。
“三险一助一控”:五重保障做到大病窟窿政府“兜底”。
焦作市困难群众看病会有几重保障?答案是“五重”,分别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和疾病应急救助、医疗费用控制(即“三险一助一控”)组成的医疗保障新机制。该机制是社保、商保、救助、费用这四要素的有机结合,形成的全省可复制型可持续发展的精准扶贫创新机制。
“大病补充保险”:商保参与全民健康新探索。
自2009年医改实施以来,焦作市基本实现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问题。但从焦作市的特殊家庭情况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是部分家庭贫困的重要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焦作市决定探索在全省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参与全体人群的健康保障探路。
此次,焦作市探索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导、专业保险公司承办。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一种补充型医疗保险制度。焦作市卫计委主任宁继学说,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是针对困难群众建立的一项“特惠制”民心工程。
“精准扶贫”:谁受益?
大病补充保险实际上是政府出钱为贫困群众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焦作市今年4月开始实施,政府出资以每位困难群众100元的标准向中国人保健康投保。投保的对象是:具有焦作市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困难群众,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焦作市实施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自启动之日至今已起到了良好效果。2016年,焦作市政府出资已为14.48万个困难群众投保。困难群众加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后,其年度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经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分段按比例赔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内(含)的部分,直接按政策赔付;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先由大病保险补偿,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赔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截至9月7日,在中国人保公司已为困难群众共1080人次理赔130余万元。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