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远望 “郑单958”玉米杂交种的母本是“郑58”。北京德农公司未经“郑58”的权利人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使用“郑58”生产“郑单958”,繁育玉米5378万多公斤,被法院判令赔偿4952万元。 因为一粒玉米种子,被判赔近5000万元,看似“夸张”,其实并不冤枉,因为这粒玉米比黄金还要珍贵。“郑单958”玉米杂交种,系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种子第一大品牌,产量高、种植面积广,对提高我国玉米产业市场竞争力,保护本土农业具有重要作用。而没有“郑58”,就没有“郑单958”,企业无视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大面积盗用他人农业科研成果,受到法律严惩,实属必然。 良种的培育与创新是个艰辛的过程,然而它是“藏粮于技”的必然要求,对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都有重要意义,可谓粒粒皆辛苦,粒粒需呵护。2018年河南粮食总产量达到1329.78亿斤,较之十多年前增加了近300亿斤,其中良种技术功不可没。整治种业市场假冒侵权现象,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种子”撑好法律的保护伞,广大农业科研人员才能永葆激情、心无旁骛、克难攻坚,推动科技兴农与“种子革命”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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