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建设用地“增存四挂钩”政策) 本报讯(记者张舒娜通讯员高荣)多年来,我省在土地资源开发上存在着闲置土地无人问津、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悖论,成了土地资源开发的一大“旧疾”。近日,我省在自然资源部提出的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基础上,出台建设用地“增存四挂钩”政策,为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开出了一剂新方。 2018年8月,自然资源部出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剑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国家要求我省今年要对2015年之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都要达15%以上。 我省结合省情,细化创新,推出建设用地“增存四挂钩”政策。未来,全省在下达分解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将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与土地利用计划、城镇工矿规模指标分配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开发区升级(扩区)等四个方面挂钩。 根据这一政策,今年未按时完成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市、县,将暂停受理除省以上重点工程、重大民生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同时还会被倒扣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镇工矿规模指标调整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也会受到较大影响。按时完成处置任务的市、县,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对此,河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伟强说,过去虽然强调整治闲置土地,但一直没有解决存量开发成本高而增量开发成本低的问题,难以抑制地方城市发展的扩张型路径依赖。“增存四挂钩”以闲置土地处理率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将激发地方政府处置闲置土地的内生动力,推动城市发展转向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的新路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对土地批而未供的,通过失效、撤回、核减等方式清理用地批准文件,既降低了批而未供总量,又能激活用地指标和已上缴的各种税费。对闲置工业用地,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用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可享受用地政策的各种优惠,进一步降低闲置土地处置难度。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土地粗放利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从2012年至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2.27万亩、闲置土地27.12万亩,优化了用地结构,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但是,由于处置闲置土地成本高、开发新地块成本低,有些地方政府对闲置土地处置积极性不高等原因,闲置土地仍屡治屡增。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闲置土地21.28万亩,数量居全国前列。 “增存四挂钩”政策是否能根治闲置土地“旧疾”?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副处长陈玉献表示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观察,但是,这一“新药方”将倒逼地方政府加大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有效遏制粗放利用土地乱象,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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