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北京法院网官网发布消息称“北京拟设立互联网法院”,并指出,新设立的互联网法院将按照网上发生的各类纠纷主要在网上诉讼审理的原则,创新顺应互联网审判的程序规则,建立全类型案件标准化、智能化审理模式。 此事缘起于今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该方案旨在总结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多位法律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互联网法院为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制定规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望解决消费者“隔空”维权的难题。 免除网购诉讼的“异地奔波” 今年6月22日,一起淘宝诉售假者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开审,与普通庭审不同的是,因售假正在监狱服刑的被告鲍某,通过视频连线“隔空”出庭。 自2017年8月18日国内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挂牌成立以来,这样的画面就反复出现:一个大法庭,没有原告席和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法官面前只有一块联网的大屏幕,在线“隔空”审理案件,就如同聊天软件里多人视频模式。 从揭牌后第一案“甄嬛”诉网易,到浙江卫视诉咪咕视讯、咪咕文化,再到网易云、乐读诉酷我音乐,互联网法院的成立,彻底打破了时空限制,原告和被告就算分居天南海北,仍可以“对簿公堂”。 “互联网法庭的设立有望解决电子商务领域诉讼的‘痛点’。”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延来口中的“痛点”,就是电子商务的“异地维权”。他指出,电商维权案件的被告和原告往往相隔千里,打官司常常需要在异地间来回奔波,“但诉讼纠纷的证据基本都保留在线上”。 在传统模式下,“一个简单的侵权案跑断了腿”“聊天截图不能算证据、举证难”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困扰电商消费者维权的障碍。互联网法院的出现,有望解决这一难题。打开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映入眼帘的欢迎词——“5分钟提交诉状,全程网上操作,打官司不再繁琐……”让人对互联网法院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突飞猛进,层出不穷的涉互联网案件出现在基层法院。”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说,互联网法院的成立,解决了基层法院的燃眉之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表示,要为成立互联网法院点赞。他说,互联网法院是落实“互联网+”战略的重要表现,也是司法改革与时俱进的表现,能够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跑得更稳、更可持续、更健康。 据最近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6类涉网案件共计7372件,审结4532件,网上立案率高达96%,已关联当事人案件实现100%在线审理。 为民诉电子证据做出铺垫 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3次会议指出,在北京、广州增设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利于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依法治理网络环境、有效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有利于“互联网+司法”、智慧法院的建设;有利于网上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示范体系建设,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有利于现代网络治理乃至网络强国建设的有效制度保障;有利于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我国牢牢把握国际规则制定主导权作出了重要贡献。 董毅智表示,从长远角度来看,互联网法院的科技技术为民事诉讼起到了帮助,为未来的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方面做出铺垫。“下一步有能力的法院将逐步采取、模仿互联网法院的相关技术、流程。”董毅智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与不断创新,我国首先启动互联网法院,探索互联网法院审判模式、审判机制、审判创新,为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制定规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未来的互联网世界中,中国互联网法治或将成为新的主导和规则的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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