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专员办把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贯穿于中央财政资金监管全过程,与地方部门构建了有效的联合工作机制,全程参与所有节点工作,参与项目评审,督导预算执行,加强实地监管,开展绩效评价,防止绩效目标偏离。 事中绩效管理将问题消灭在发生之前,为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宁波专员办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走出了一条带有宁波地域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之路。 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 说起预算绩效管理,业内人士首先想起的一般都是绩效评价。但是,日常的绩效监控和事后的绩效评价相比,更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基于这一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绩效监控中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力求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宁波专员办业务三处处长楼剑荣对此有着深切的体会。 2016年8月,宁波专员办在进行日常绩效监控作业时,发现宁波市属某县有一个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进展缓慢,涉及中央专项资金9900万元,经过详实的核查,发现了项目停止实施的真正原因。 为此,宁波专员办及时下发了监管意见函,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从而有效地盘活了资金存量,提高了项目绩效。 2018年初,宁波专员办发现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财政资金闲置率较高。经过调查,发现其原因是基层部门对此项工作推进力度不足。 宁波专员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提出了整改要求,市海绵办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如期完成了试点绩效目标。 全程参与:绩效管理上台阶 宁波专员办把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贯穿于中央财政资金监管全过程,与地方部门构建了有效的联合工作机制。全程参与所有节点工作,参与项目评审,督导预算执行,加强实地监管,开展绩效评价,防止绩效目标偏离。 “我们的具体做法可概括为十二个字:全覆盖、抓重点、重合作、促管理。”宁波专员办专员(兼)黎昭介绍。 全覆盖:宁波专员办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至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等,同时还积极关注当地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绩效。 该办通过对中央基层单位项目执行过程的监控以及预决算审核等工作,评估单位整体绩效以及项目预算资金匹配的合理性,服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与此同时,该办对中央转移专项支付资金开展全过程运行监控,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市县两级对账、督导资金及时拨付、参与重点资金二次分配等,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参与一些重要项目的验收,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 抓重点:绩效监控是转移支付预算管理的重要抓手。宁波专员办突出重点,开展分类监管,按照点线面结合、立体式监管的工作思路,或按资金条线或按区域开展监管,灵活运用电话沟通、资料分析、专题报告、疑点约谈、现场核查等各种监管手段,对重点项目开展跟踪监控,开展现场核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重合作:宁波专员办与地方相关部门间凝聚监管共识,构建了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多次开展联合调查、审查,互相通报工作进展。形成监管合力,既解决了专员办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有利于发挥地方部门的积极性以及专业优势,提升资金绩效。黎昭举例说,2017年以来,宁波专员办联合宁波市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农业局、发改委等部门多次开展项目联合现场监管,督导项目执行,及时纠偏,推动有效投资,确保了资金效益。 促管理:宁波专员办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除了评估分析资金绩效外,还针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与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沟通协调,提出改进管理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管理,促进管理水平提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与此同时,宁波专员办还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事中绩效管理。“我们在宁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有三个优势。”宁波专员办副专员李蔚分析说,首先是中央财政资金总量不大;其次是交通便利,一小时经济圈基本覆盖全域;最后是专员办与地方相关部门工作配合良好。 依托上述有利条件,宁波专员办在实践中根据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事中绩效管理。李蔚介绍了一个实例: 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中,宁波专员办全程参与了资金项目管理。在工作开展前期,就参与管理办法制定、资金分配等事宜,嵌入项目管理,全面清晰把握项目资金管理总体情况。 在该项目的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宁波专员办作为中央财政代表参与所有节点工作,贯彻绩效预算理念,通过实地监管抽查、参与项目评审等工作,督导预算执行,防范资金跑冒滴漏,切实防止绩效目标偏离。 此外,在对该项资金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中,宁波专员办绩效评价工作组紧扣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绩效产出三条主线,对部分指标重点评价关注。通过看项目规划、看项目现场、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现场座谈了解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客观了解项目建设成效。 “事中绩效管理将问题消灭在发生之前,为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李蔚说。 成效显现:强监管促效益 经过长时间的艰辛努力,宁波专员办的预算绩效管理已经迈上新台阶,其效果也逐步显现。对此,李蔚进行了总结和概括: 有力促进了中央政策落实。专员办职能转型后,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宁波专员办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进一步提高支出监管效率,中央财政的管理职能得到了有效延伸,目前已覆盖所有中央对宁波专项转移支付,强化了中央财政监管影响力,提升了中央资金效益,促进了中央政策在地方的落实。 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专员办作为基层财政与财政部之间的沟通桥梁,具有“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已成为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使中央财政从预算分配、执行、监督、反馈形成了管理闭环,大大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李蔚举例说,2017年,宁波专员办在高标准农田重点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宁波某县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等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农发办作出了扣减中央财政资金的处理。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宁波专员办通过绩效评价、实地监管抽查、参与项目评审等工作,督导预算执行,防止绩效目标偏离。与地方相关部门构建了有效的联合工作机制,同步开展事中监督,从监管和绩效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共同推动工作开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管理下沉:更加注重实施效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将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拓展,从转移支付为主向政府财政运行拓展,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 “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将聚焦县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转移支付支出三个层面,多层次开展绩效监管。”李蔚对此进行了具体展望和分析: 一是监控县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和收入质量。为防止出现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的情况,针对宁波地方债务压力较大这一实际,宁波专员办希望通过重点监管,避免县区政府过度举债,保证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基本民生需求,确保财政可持续和资源配置高效。 二是监管项目支出绩效。通过授权支付监控、现场财务抽查,实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防止出现与基本支出互相挤占的情况以及财务违规问题,确保预算刚性和项目产出效果,推动提高预算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服务财政预算管理。 三是关注专项转移支付实施效果。继续发挥派驻优势,在确保支出合规的前提下,更加关注政策效果,全过程跟踪问效,提供政策执行第一手资料和优化建议。为财政部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体系提供支撑,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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