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安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安徽省经济质量优势,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统一管理,顶层设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励约束,多元共治的原则,通过3~5年努力,基本完善全省质量认证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结合安徽实际,《实施意见》围绕完善认证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组织领导体系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一是完善认证制度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扎实做好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和认证检测流程;推进自愿性认证制度创新,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企业通过自愿性认证,提高质量水平;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积极采用并改造开发先进质量管理工具,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创新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部门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加强质量认证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认证监管体系,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建立认证追溯、采信和激励机制;建立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认证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对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营造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发展,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国际合作。五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保障认证行业健康发展。安徽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快质量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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