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的贫困群众有福了! 7月26日,记者从新乡县卫计委获悉,该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大病患者的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第四次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还可以享受大病救助基金(慈善基金)救助,个人自付费用3万元以下者,按照90%报销;3万元以上者,个人只需自付3000元,其余部分报销。 “这就意味着,新乡县的贫困户,即使面对白血病、尿毒症等需要‘天价’治疗费用的重大疾病,最多也只需花3000元。” 新乡县委书记申乐民告诉记者,新乡县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的占47.8%,如果把因病致残致贫的贫困人口也计算在内,这个比例更是高达83%。 根据独特的县情,新乡县整合政策资源,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经过科学测算、认真调研,出台了乡镇卫生院住院免起付线、多种慢性病补偿、非基本医疗疾病报销等三项补充政策,再加上已实行的基本医保等六重保障政策,形成了新乡县“6+3”模式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大大提高了贫困群众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对患病贫困群众达到全面覆盖、全面保障。 据新乡县卫计委主任任鹏介绍,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和五保群众在县乡医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702人次,免交住院押金350余万元;贫困群众享受医疗减免政策707人次,减免费用达8.2万余元;目前已有38名贫困人员享受大病专项救治服务。 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还得让贫困群众看得好病。新乡县持续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标准,7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100%,10个贫困村全部配备合格的乡村医生,全部配有健康一体机……通过一系列做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给群众“看得好病”提供保障。 贫困群众少生病,能从根本上减轻贫困群众的医疗负担,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难题。为做到这一点,新乡县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全县1226户贫困家庭每月随访一次,每年为贫困群众免费健康体检一次,为贫困群众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发放装有常备药品和温度计的爱心药箱,同时开展各种活动宣传健康理念和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提高了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