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经过连续几年打击保健食品“四非”工作,天津市保健食品安全总体趋势稳中向好,“四非”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打击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未经许可生产(分装)保健食品、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委托生产保健食品、使用过期变质原辅料生产保健食品、未按批准的配方工艺生产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或掺杂掺假)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打击未经许可(或在许可地址以外)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经营假冒(伪劣、来源不明)保健食品的行为、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行为、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索取检验报告制度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打击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和添加剂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打击夸大保健食品功能范围、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未经审查批准或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违法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专门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及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机构、有人员、有效果;把重点放在发现隐患、发现非法会销窝点、深挖制假售假黑窝点上,对日常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深挖案源,力求在侦破案件上实现新突破,彻底摧毁产、供、销犯罪网络;主动加强与宣传、新闻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舆论宣传,大力营造专项行动声势和良好工作氛围,通过多种方式普及和宣传保健食品知识,不断提高消费者辨别和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 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天津市将集中6个月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行为、拒绝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为总体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检验、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在该市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推进全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