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丰台工商所对辖区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行政指导,指导其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合同争议自主快速解决机制。 丰台工商所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遇到合同争议,不推诿扯皮,优先通过内部调解程序化解纠纷;企业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总部和分支机构权限和受理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引导消费者逐级投诉,并将相关制度统一规格,实现制度上墙,同时明示在总部和分支机构显著位置;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指派专人负责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强化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诚信意识,实现对纠纷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快速解决相结合。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