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郝杰成宣读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平、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河北省副省长夏延军对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工作的重要批示。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主任王雪峰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全面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杨力军、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樊远红,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联络部主任邱建国、天津市消协会长兼秘书长张正及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体委员和新闻媒体代表共计110人参加了会议。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常务副主任、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丁锦霞主持会议,并就河北省消协更名、会前审议消保委章程和消保委人员组成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2017年7月修订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省、设区的市、县(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协会的八项公益性职责。”
今年5月17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精简会议的要求,会前经各委员单位推荐产生委员97人,全体委员对《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领导机构进行了书面审议和表决: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王雪峰为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主任,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丁锦霞为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常务副主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郝杰成等10名同志为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副主任,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张福齐为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秘书长。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王振宇表示,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是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延伸和发展,是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一件大事,是为适应新的消费维权形势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希望在今后的消费维权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强化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意识,以改革创新激发维权潜力,以制度落实提升维权成效,以问题导向破解维权难题,以队伍建设提升维权水平,更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发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贡献力量。
与会人员观看了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成立33年专题片介绍。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更名、成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河北省蕴藏着非常厚重的消费维权史,早在1983年,我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就诞生在河北省新乐市。
相关信息: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6年,33年来,河北省消费维权人不忘初心,踔厉奋发,辛勤耕耘,不断开拓创新,在全国第一个推动省政府建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会议制度,从行政层面加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被中消协评选为“创新奖”;第一个建立乡村“一会两站”,解决了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并在全国进行了推广;第一个组建消费咨询中心,在改革开放初期很好的引导和指导了消费。33年来,河北全省建立消协组织19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5700多个,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调解各类消费纠紛83.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失5.56亿元;开展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6万多场;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1万余次;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信息68万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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