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亲生儿子遗弃重病父亲 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韩俊杰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4月10日 06 版) 近日,郑州市三强供水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强公司”)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反映,2014年12月12日,该单位智障老员工刘国宝生病住院。可就在患病期间,妻子与他签了一份离婚协议后不知去向,他妹妹出于无奈,把他扔给单位不管。现在老刘都去世两个多月了,他的亲生儿子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也不来单位办相关手续。 “刘国宝的儿子至今联系不上。老刘生病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除了社保统筹支付的以外,剩余部分都是单位为其垫付,现在账户上还有十多万元。可是,如果他家属不出面,老刘的后事就没法办理。这事情,让我们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既寒心又无奈。”三强公司有关负责人满脸愁容地说。 亲生儿子恶意遗弃重病父亲,这样的儿子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面对这样的人间悲剧,难道法律和有关部门就真的没有解决办法?对此,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后历时4个多月进行了调查。 单位:亲人遗弃后,单位无奈接手 刘国宝,智力四级残疾,通过接替父亲的班进入三强公司,成为一名正式职工。“2014年4月做手术,就是单位员工捐的款。他妻子、孩子从来都没出现过。10月份又开始请病假。11月10日13时许,被他妹妹及家人送到单位办公楼门口,经联系他妹妹刘洁,声称不愿继续照顾他。”三强公司工会主席李怀明告诉记者,当晚单位让刘国宝暂住在办公区楼道内,安排第二项目部职工为他买全新的被褥以及生活用品,一日三餐送饭,甚至喂饭。 “一直让他在单位躺着,也不是个事儿,最终还是希望他能就医治病。”李怀明说,2014年11月11日,三强公司向110、刘国宝户籍所在地经八路办事处社保科分别上报了刘国宝被遗弃的情况,片警来查实情况后,建议单位向户籍地社区及公安机关反映。随后,又联系单位所在地三官庙办事处工农路社区,工作人员来查看情况后,还是建议向户籍地社区反映解决。 “2014年11月14日下午,单位工会工作人员向经八路派出所反映刘国宝被家人遗弃情况,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说,遗弃案件是自诉案件,由社区负责解决。至于刘国宝的儿子刘天龙,经八路派出所户籍室也查不到。”李怀明回忆。 “我们颇费周折才拿到刘天龙的电话,14日上午,给他打电话,让他到单位协商处理赡养事宜。他说下午到单位,但是一直未出现,甚至停用了电话号码。”这一情况让单位工会主席李怀明和第二项目部经理高翔等人坐立难安,“18日下午,我们又到刘国宝妹妹刘洁家劝说,并愿意解决家属的合理诉求,但是刘洁因能力有限,表示不愿意再继续照看。” “后来天冷,我们又把他转到了第二项目部办公区一间暖气房。到了12月4日下午,病情恶化,单位拨打120,将他送到郑州市中医院抢救治疗,因为他妻子和孩子不出面签字,6日上午,医院又把他送回单位。” 2014年12月1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了刘国宝在单位的住处。还未走近,就能听到他的呻吟声,床上的他正侧着身子半躺着,右胳膊蜷缩着支撑起头部,“现在浑身都疼,几乎不能翻身,整个臀部全是褥疮。”他说。 “以前参加过单位组织的体检,说是血管狭窄,也没放在心上。4月份做过手术后,没钱,也没吃药。到了5月份,就几乎不能动了。”刘国宝喃喃地说,他已经四年没有见过儿子了,“他以前要钱的时候,才会给我打电话,现在能回来看我一眼就行了。” 对于下一步治疗,刘国宝下了很大决心,“人都不能动了,还要房子有啥用?很希望儿子能早点到单位一趟,共同商量对策。真是不管,就让我妹妹出面,单位做担保,把房子卖掉,建立一个专门账户治病。” “2014年12月12日晚,病情加重,拨打120,送到市中心医院就医,单位先为其垫付医药费,单位领导还不定期去医院看望,但是他家人直到他病逝,都没有去医院看过他一眼。”2015年3月4日,李怀明和高翔说,目前他的账户上总共还有十多万元,去世前工资还由单位照发。要想解决所有问题,最关键的一步还是家属出面,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他妻子从来没有露过面。他孩子的智商非常正常,从他爸爸患病至今,怎么都联系不上,难道就这样任由他把所有责任都推脱掉?难道没有一个部门愿意配合找到他儿子?真是太让人寒心了。”李怀明很无奈。 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稿前接到李怀明的电话,“单位垫付了殡仪馆停尸费,目前,刘国宝的尸体已经火化,骨灰盒在殡仪馆里。家属还没有来单位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刘洁:“他儿子不露面,我不敢轻易管,责任担不起” “我早都离婚了,相机厂下岗职工,没工作,还有两个女儿要照顾。不是不愿意管,真是能力有限。”2014年12月中旬,刘国宝的妹妹刘洁向记者倒苦水。 “2013年4月,俺哥被发现长期患有糖尿病,并有严重并发症,需要截掉左脚三个半脚趾头,才能控制住病情,治疗费花了4万多。”刘洁回忆说,刘国宝手术住院期间,手术签字是她代签的,刘国宝的亲生孩子刘天龙从来没有探望过。 “我和我哥就是一个户口本上的关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都是父母抱养的孩子。他孩子的电话要么打通没有人接,要么就是停机。虽然父母协议离婚时,孩子跟着父亲,但他已经三四年没有回家看过他爸了。”刘洁说着,将刘天龙的电话号码告诉了记者。随后,记者拨打刘天龙的电话,得到的提示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据刘洁讲述,“嫂子在我哥患病期间与我哥协议离婚,然后走了。我哥没积蓄,截掉三个半脚趾头,还是单位职工捐款近1万元,单位帮忙申请的大病帮扶5000元,市医保又报销一部分,东拼西凑才最终解决医疗费。” “现在俺哥的病情已经十分严重,他儿子不露面,我不敢轻易管,责任担不起。”刘洁无奈地说,“现在下肢瘫痪,医生诊断是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需要高位截肢,手术费我也承担不起。即使把房子卖了给我哥治病,我也害怕人财两空,他孩子到时候找我要人要钱,我怎么交差?” “2015年1月底,接到单位通知,才知道俺哥已经不在了。火化遗体需要提供家属签字的文件。”刘洁近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不是第一监护人和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在联系不上他孩子,如果我把这个字签了,我害怕以后刘天龙回来找我要钱。” 在咨询了律师后,刘洁说,为了尽快入土为安,“2月14日,我让80多岁的老父亲写了一份委托书,正式委托我处理我哥的后事。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把我哥不在的消息告诉他,害怕本来生活就不能自理的老人再出什么事儿。” 4月9日,刘洁告诉记者:“尸体已经火化了。他的儿子和妻子从来就没有露过一次面。现在我也没法去俺哥单位办手续。” 医院:“尽最大努力,即使没钱也救治,直到生命的最后关头” “2014年12月12日,刘国宝刚被医院收治时,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像是腐烂垃圾的味道,整个楼道都能闻见。身上腐烂多达26处,甚至能看见骨头。住院期间,家人从未来过,有些日常生活用品都是护士长自掏腰包给他买的,护士还亲自喂他吃饭,单位的领导定期来看望……”郑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医院刘国宝病重住院期间的管床大夫刘倩印象十分深刻,“2015年1月30日晚上八点多,老人去世了”。 “刘国宝住院期间,家人一直没有来探望过,孩子更是联系不上。去做他妹妹的思想工作,感觉他妹妹也很为难,心有余而力不足,都是医护人员端水、买饭、喂饭……”据郑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医院办公室展主任介绍,“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即使在欠费的情况下,我们依然没有断他的药,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其间总共花费了22243元,个人自费5612元,3月9日,单位过来把自费部分的欠款结清,医院为其出具了死亡证明。” 专家:遗弃罪名如成立,他儿子需要服刑 对于如何与智障人士离婚这一问题,郑州市管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中国青年报记者,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还应有刘国宝监护人即他儿子的签字,之后,夫妻双方凭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这样才是真正离婚了。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 “现在这个智障老人已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那就应当由所在区的社区或者居委会出面,来进行一个法律层面的解决,进行报案,或者提出一个诉求,让他们的儿子承担法定的责任。”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遗弃属于自诉案件,刘国宝的妹妹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一旦罪名成立,他儿子刘天龙是需要服刑的。在现在的状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协助追查他儿子的下落,将其带回。”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如果智障人士真是被有监护义务的人故意丢弃,那么,监护人就涉嫌构成遗弃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报郑州4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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