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消除饮用水环境安全隐患,今年年底前我省要完成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根据要求,清理整治工作围绕“划、立、治”开展,组织划定保护区,对已划定保护区需要调整的依法进行调整;设立保护区界标界桩及警示标志;排查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环境问题,并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推进整治。 为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去年以来,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我省全面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国家督查及各级政府排查共发现的496个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全省496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共完成整治456个。其中,365个地级水源地环境问题除平顶山市、商丘市各1个问题因为存在客观原因,本着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的要求需适当延期外,其余363个问题已全部整治到位;131个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治93个,其余38个问题的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外,今年在完成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各地还要进一步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