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建华 1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表明我国市场领域安全状况有所好转,但是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产品伤害需重点防范。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的产品伤害监测工作的相关情况,中国质量报记者专访了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工作? 答:产品伤害是全球最为关注的市场风险与公共安全问题之一,目前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均建立了产品伤害监测工作体系。美欧日等实践表明,超过10%的医院急诊病人与产品伤害有关。我国2007年引入产品伤害监测制度,目前初步建立以哨点医院为主要信息来源,以消费者投诉、网络舆情、互联网大数据为补充信息渠道,以伤害信息深度调查与干预为重点支撑的产品伤害监测工作体系。 问:今年前三季度的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体现了什么样的特点? 答:一方面,直接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伤害占比不高,产品设计不合理、安全标识警示不足等也会引发意外事故、使用不当等情况。另一方面,消费者安全敬畏意识有待提升,一些消费者未按指示标识和危险警告正确使用产品或者错误操作产品引发伤害,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等群体因认知能力和反应速度较差,使用不当成为导致伤害发生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产品伤害的主要短板还包括:部分产品安全标准有待完善,主要是新产品和老产品新的使用场景层出不穷,造成部分产品安全标准技术指标滞后或缺失,带来设计生产隐患和监管依据盲区;企业质量安全能力亟待加强,部分企业产品研制生产中安全试验、风险评估投入不足,产品伤害无法有效预防、科学分析和及时控制。 问:对于产品伤害监测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哪些伤害干预措施? 答:针对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多种措施提示消费风险,减少伤害发生,改进产品质量。截至2018年9月,共发布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产品消费预警29次;开展滑板车、婴儿学步车、弹射类玩具等缺陷调查54次,引发召回34次。 今后,市场监管总局还要采取以下干预措施:一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及用品、家用电器等产品的共性伤害问题,进一步开展深度调查,排查具体原因,跟踪研判态势;二是充分发挥产品伤害监测工作和信息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加强监督执法等事中事后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源头干预,推动企业、协会和技术机构深入分析产品设计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引导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完善标准规范,提高质量,消除隐患,强化本质安全;四是深入开展消费者安全教育与宣传,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安全意识,优化使用习惯。 问: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避免产品伤害,有什么意见建议? 答:消费者使用不当是引发突发事故的重要原因,只要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规范使用产品,就能够避免很大一部分伤害。 具体产品方面,关于电动自行车,不自行改装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定期检查制动系统,确保制动系统迅速可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安全隐患,应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情况发生。 关于儿童玩具,选购时要注意产品标识的年龄范围,特别是低龄儿童应避免购买颗粒较小的拼装类玩具。毛绒玩具的眼睛、鼻子,玩具汽车的车轮、电池、螺丝螺帽等小零件一旦脱落,就存在咽下和吸入异物隐患,应加强对儿童的看护,避免误食、误塞事故的发生。 关于童车,要根据使用说明提示组装童车,并定期检查,特别关注刹车装置、折叠保险部件、护套和保护件等功能是否有效。儿童使用童车时,应配备安全带、头盔、护具等保护装备,看护人不应离开。 关于燃气热水器,正确选择、合理安装使用燃气热水器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建议选择带有报警功能的产品;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安装燃气热水器和排烟管,不自行安装。热水器的燃烧装置应安装在空气流通良好的浴室之外,排烟管通向室外,不使用超出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燃气热水器。 关于压面机,使用前检查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置到位,操作员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严禁穿肥大衣物,以防卷入压面机内造成伤害,使用时不能拆除防护杆、防护罩等保护装置。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刻断电,迅速联系医院和消防等救援机构,等待专业救援机构处理,不要尝试将受伤部位拉出,以防造成更大的伤害。 问:今后,市场监管总局将如何更好地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工作? 答:针对产品伤害监测体系覆盖面有限、渠道有待拓展、法律依据缺乏制约结果应用等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定产品伤害监测的规章制度,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哨点医院建设,提高信息质量,完善产品伤害事件监测平台,多渠道拓展信息来源,强化质量安全分析、产品改进优化、消费使用提示、企业核实说明、监管执法互动等措施,改善产品伤害干预的能力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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