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河南汝州市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反映:汝州市怡景苑小区,目前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没有通过验收,唯一的电梯被万路物业控制,不让使用,请关注,电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原因都不能这样吧,请回复,谢谢!
12月31日,汝州市对此作出回应: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调查情况
怡景苑小区系烂尾工程,开发企业是汝州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邵某国。但该项目实际投资人为马某法,在开发之初,由于马某法资金不足,由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何某安垫资建设。后因资金链断裂,小区部分消防等配套设施没有建设完毕,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城建及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将楼盘交付使用。
办理结果:
该小区共有3栋楼,经与物业公司沟通,小区每栋楼均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所有楼栋的电梯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物业不让业主使用电梯的问题,业主可到物业公司将电梯卡升级后正常使用。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汝州市将督促小区物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力度,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新时代消费网温馨提示: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新时代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新时代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消费者维权组织竭诚为您维权。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