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商丘市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反映:本人2021年9月19晚上在睢阳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某餐馆用餐,饭里吃出苍蝇,进行投诉。商丘市示范区食药监工作人员不看我提供照片与证据,以20多天后去饭店现场查看,未发现问题,拒绝行政执法处理,推诿扯皮,不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进行不公平不公正不执法不处理,致消费者权利受损!请领导关注! 12月14日,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对此进行回应,办理情况向其反馈如下: 经查,2021年10月25日,示范区食药办工作人员第一次接到河南市场监管举报平台转来投诉单后,于2021年10月26日依法对被投诉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卢慧敏餐饮服务部的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未发现有苍蝇,被投诉人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台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表示没有出现过您投诉的情况。示范区食药办工作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将核查结果依法告知您,并多次与您及被投诉人联系,进行电话调解,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11月9日,示范区食药办工作人员第二次接到河南市场监管举报平台转来投诉单后,于2021年11月9日依法对被投诉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未发现有苍蝇,根据您提供的图片无法证明被投诉人经营场所存在您投诉的违法行为,示范区食药办工作人员依法以短信的方式告知您终止调解。因您双方不同意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时代消费网温馨提示: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新时代消费网“我要投诉”栏目或关注“新时代消费网”VX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消费者维权组织竭诚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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