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商业圈旧貌换新颜。
驻马店,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明天顺初年,这里称苎麻村。明成化年间,这里设立驿站,改名驻马店。
1904年京汉铁路正式通车,设驻马店车站,远近商贾云集车站,竞相购地建房,开店设铺,形成驻马店新市区,成为郑州、武汉间重要商埠。
曾经兴盛的中山街正在拆建中。
新中国成立前
驻马店商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驻马店商业经历了起始、兴旺和衰败3个阶段。1904年~1912年是驻马店商业的起始发展阶段。
据《中华河南省地理志》载:“商业在京汉铁路初成时,汉口开车,(宿站)由信阳移至驻马店。于是昔日小店遂成大镇,虽千百年资格之府城县城,但亦不足比其繁盛。”京汉铁路通车(京汉线当时因时局往北仅通至驻马店),驻马店成为京汉铁路较大的站。加之东通汝颖(今汝南一带),西连宛邓(今南阳一带),遂成周围各县商品集散地。至1910年,街道、商行已初步形成。
商贩是驻马店商业最早的形式之一,它以传统的固定和流动摊点为经营手段,摆摊设点,肩挑货担,走街串巷,以微薄利润维持生话。1910年前,商贩多分布在北大街(今新华街)、洋街(今中山街)、共和街两侧。他们朝出暮归,沿街叫卖。
1911年,随着驻马店至新蔡、南阳大路(土路)的建成,南阳、社旗、周口、开封、郾城、沈丘、西平、淮阳等地不少商贾相继迁入驻马店或办厂、或开店,一时间驻马店街道商铺、商号和作坊云集。服务业、饭店、酒馆、澡堂、理发业以及修理业相继出现。
1921年,确山县县长周繁昌,根据清乡分局调查,认为驻马店街道棋布,人烟稠密,商号林立,特设“驻马店特别区”。是年,驻马店设立商务会,下设十几个同业公会,镇内主要商号已有100余家,自此,驻马店商业到了成熟时期。1921年至1938年间,驻马店商业达到鼎盛时期,除粮食、转运、杂货商号外,酱糖、药材、染料、水果、鸡鸭、牛羊、皮毛、林矿、金融、制造等商号大量增设,商业经济日渐繁荣。
1938年4月,日军两次轰炸驻马店,全城仅新华街、共和街残存半条街,各街商号大多被炸毁,商户逃至漯河、界首、花园、武汉、西安、上海及附近一些县。此间,由于外地商户十去八九,原来繁荣的驻马店商业出现一片萧条,镇内商业几乎全面崩溃。
1945年,日军投降,出逃商户陆续回到驻马店,商户数得到恢复,商业经济逐渐回升。但物价上涨,物资奇缺,加之通货膨胀,外逃人员大量流入驻马店,商业形成虚假繁荣状况。据调查,至1949年初,全镇人口在10万人以上,各类商贩、商号约400余家。这些商户多为资金微薄、惨淡经营的小店铺和摊贩,虽能继续营业,但生意大不如前。
民国时期驻马店的商号
商号是民国时期驻马店商业的主要力量,他们以固定的字号门面经营,可同时经营批发、零售等业务。商号有合股经营的,有独资经营的。一般的布店、杂货店、百货店,都有5人以上的雇工,并拥有一定的经济力量。
“那时,各商号之间为了竞争,讲究经营作风朴实忠厚,‘以和为贵’‘以德为荣’‘秤平斗满’‘货真价实、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用站牌书写,奉为经商座右铭。‘交易道接以礼;近者悦远者来’‘经营不让陶朱富;贸易常存管鲍风’是门面常用对联。‘货买三家不吃亏,货比三家不吃亏’是商人向顾主介绍行情的忠告。‘一回生二回熟,生意不成仁义在’,不强买强卖。”由于工作的缘故,驻马店市地方史志办主任赵心田对此很有研究。据他介绍,那时候门市都是现钱交易,赊欠免言,整装(即批发)期款居多,定购山货特产,常采用现款期货。生意人崇尚君子协定,拍板成交预付货款。当面记账为凭,行情有变,概不反悔。一旦失信,必遭同行唾弃,信誉优劣,顾主有口皆碑。
商号事业兴隆,固然因为决策正确,但店员素质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条件。因此各商号老板历来重视学徒的选聘和培训,带学徒是商号培训店员的传统方式,老板子弟从商,亦必经3年学徒生涯洗礼。商号对学徒管教极严,重点考察办事勤谨忠实可靠程度,能刻苦学习业务技能,行要端,坐要正,礼貌待人。商人们常说:“一年学个庄稼汉,十年难学生意人”。
民国时期,驻马店商号行业较为齐全,有粮行、杂货、纸烟、中药、五金、百货、盐店、酱园等行业。据1936年《驻马店工商业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当时的商号有:经营农产品的鸿运祥、永丰、天正顺、润和、振兴、祥记、源勇、怡美成、同记、恒元、华元、同福长、瑞昌、王恒昌、元通、天成堂、阮元昌、同兴会、吴祥泰、李和记、同义和、同昌和、冯氏菜园、段性初;经营水陆畜产品的袁保森、德义和、天华、义成号、聚盛号、永丰、时中、四美德;经营木林矿产类的成义兴、豫成、合记、千腾聚、凭心、积盛同、福记;经营百货、制造品的杏花村、刘锦兴、三合庆、德兴和、志成、豫庆祥、永兴、新泰、南方、豫恒祥、静记、孟双盛、同利、同利、三兴会、耿万兴、永茂、余义兴、长泰楼、华康祥、华东、张德兴、光华、惠丰、华北、王汉华、大德生、成义兴、自三成;经营金融、运输业的胡永茂、天宝、盛楼、公兴存、大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等。其中祥圣公(布匹)、云兴常(百货)、德泰鸿(布匹)、豫元祥、志和商店(杂货)、隆太昌(中药)、福兴隆(中药)、一大(西药)、森昌(五金)、华盛、义利和、常太楼,德盛厚等十多家名商号,资金雄厚,经营有方,在当时老幼皆知,比较著名。
祥圣公(祥顺公),1918年开业,位于北大街(今新华街)中段,坐东朝西。左邻纸烟店,右邻书店。股东有张必贵、张树荣、刘艳生、杨春兰、刘学礼,掌柜张必贵。初有店面3间,店员8人,资金1700串,商号为“祥顺公仁记”,经营颜料、针、线、杂货等,有小量布匹,以小批发为主,多批给货郎担。祥顺公信誉好,招揽客人多,1939年后,店门逐渐发展,汝南、遂平、确山、泌阳、唐河、鲁山、郏县等地客人常常前来购货;进货发展到汉口、上海、山东、河北,并有商号人员长住各进货地,店员增加到20多人。1932年前后,资金达5万元,店号改为“祥圣公”,奉行“一言堂”,即不还价。规定买每丈布多给3寸,童叟无欺。此时经营以布匹为主,其经营口号是:人有我廉,人无我贵,人取我舍,人弃我取。1934年,当时的大股东张树荣和掌柜张必贵两人抽走一半资金到遂平县另开设“通圣祥”。此后任瑞安、吕春兰、王瀛斋3人任掌柜,到抗战前(1937年),资金恢复到5万元。1938年4月,日军两次轰炸驻马店,商号迁到遂平东大街,立分店“同丰裕义纪”,后又迁到遂平四乡,1年后游移漯河、界首等地。1946年返驻,此后没有更大的发展,直到1956年元月全行业公私合营为百货商店。
云兴常(云记鞋店)商号始建于民国初年。位于中山街南端,坐东朝西,南邻“霞记”百货店,北隔一棉花店是“永春泰”字号,往南数十步错对戏院。云兴常有3间门面,左右竖着两块画着带礼帽人的招牌,街民号称“老洋人”。商号由朱小云、朱小霞兄弟2人经营。云兴常是当时驻马店有名的百货商号,零售兼营批发,店内不设柜台,3间门面内有三排货架,客人可直接到贷架上随意挑选货物。1938年日军轰炸驻马店,云兴常门面被炸毁,抢出货物十几件,伙计们大都回家,留下两个伙计一个学徒,随朱小云、朱小霞迁徙湖北花园,在此摆摊卖货。不久,汉口失陷,由花园回到汝南,1939年朱小云、朱小霞回驻马店开“云记鞋店”。鞋店位于三民街(今解放大道)东段。做鞋是朱家祖传生意,逃难回来后,兄弟二人重操祖宗旧业。云记鞋店最初经营一些日用百货,后来专业做鞋,自做自卖,不对外批发,云记布鞋由此闻名于驻马店,成为当地的独家生意,买卖较为兴隆。1956年元月全行业公私合营,云记鞋店同各业一样合营为百货商店。
民国时期驻马店的商业组织
清末,商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各行业先后成立行帮帮会。
民国初年,各地的经济有所发展,商业日渐兴盛,行业增多,事务纷繁,行帮对峙;加之民国政府为便于管理商业,适应“立宪”,制定了《商会法》,规定“各县及各市均得设立商会,繁盛之区镇也得单独联合设立分会”。商会便在适应商业经济发展及商户事务、商人利益要求下建立起来。
1921年驻马店商务会成立,商会设在现人民街东段。会长多为店资雄厚、所在帮行势力较强的店经理担任。各届会长以投票选举而产生,设会长、副会长、常委、委员、职员等,都是名义制。商会的经费来源:一是收会员费;二是对进出本镇的整批货物收取“货见捐”;三是如有重大特殊开支,商户均踊跃资助。
商会是政府当局联系商界的桥梁,又是商人的自治组织,它审查登记商户的开业和歇业;仲裁商务纠纷,处理债权债务,会长可拿个人名片送县政府关押违纪商人;审核商号发行钱票限额;代派捐款和军差。商会领导人深受军政各界尊重,政府新员到任时,必先拜访会长。
驻马店商会首任会长黄玉峰是东方转运公司经理,属于信阳商帮,1926年病故。1926年至1936年,冯鹤年(寿亭)任会长,江清源任副会长。
1936年至1938年,江清源任会长,邵海峰任副会长。1938年至1944年,张方伯任会长。
1944年至1947年,杨子贺任会长,邵海峰、黄俊卿、苏松桥任副会长。1948年,王锡吾任代理会长一直到解放。
随着商业的繁荣和商会的建立,逐渐形成了行业分工,各同业公会相继成立。同业公会是隶属商会的一种行业组织。新中国成立前,驻马店商业分百货业、布匹业、杂货业、纸烟业等二十多个行业。
自成立驻马店商会以后,为便于管理,商会以各行为经纬,传令行事,根据《工商同业公会法》,成立了各同业公会,成为商会下设的基层组织机构。
据调查,至1948年初,驻马店成立同业公会22个,分别是:京货业同业公会、盐业同业公会、煤炭业同业公会、中药业同业公会、西药业同业公会、铜铁业同业公会、烟厂业同业公会、纸烟业同业公会、建筑业同业公会、粮油业同业公会、起卸业同业公会、马车业同业公会、馆业同业公会、旅店业同业公会、转运业同业公会、面业同业公会、理发业同业公会、屠宰业同业公会、皮业同业公会、山货业同业公会、汽车业同业公会、军业同业公会等。
1949年12月23日,驻马店成立市工商联合会,它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工商业者组织的人民群众团体。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代替旧商会而又不同于旧社会的社团组织。它在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对私有工商业进行改造,逐步将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