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项排查治理旨在提升新建和在用客运架空索道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客运架空索道运行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乘坐服务。 此次专项治理包括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运行安全管理两大内容。其中,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主要有,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国家标准。2018年12月1日起,向检验机构申请设计文件鉴定的新建、改建客运架空索道,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优化改进客运架空索道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提高吊椅索道的技术要求;改进脱索保护功能;提高大风监测和防范能力;提升吊篮、吊厢门的保护作用。新建和在用客运架空索道,吊篮或吊厢采用自动开关门的,要设置关门到位检测装置,并与索道控制系统联锁,防止吊篮或吊厢在门未关闭到位时运行出站;吊厢采用手动开关门的,要具备防止乘客自行开门的功能,避免索道运行中乘客自行开门导致坠落的风险。 《通知》指出,运营使用单位要强化设备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加强每天运营前的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制定并落实定期自行检查计划,特别要检查钢丝绳是否运行在托(压)索轮的绳槽中心线上、脱索保护系统功能是否正常、挡绳板有无变形、运载工具(含抱索器)是否能顺利通过等。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运,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营使用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履行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的职责,做好对乘客上下车时的安全防护。在用索道整改期间,运营使用单位要加大自行检查的频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作业人员,切实保障客运架空索道运行安全。 《通知》要求,一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强化检验机构技术把关作用,三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运营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在用客运架空索道排查摸底和自行检查。2018年12月15日前,各省级监管部门要将《在用客运架空索道排查信息统计表》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19年3月1日起,每3个月向总局特种设备局报送一次客运架空索道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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