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网络订餐成为群众餐饮消费的主要方式。2月17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安全工作,组织对本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约谈,签订《网络订餐平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书》,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01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各网络订餐平台及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和“晨检”制度,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新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不得安排按规定需要隔离或居家观察的从业人员上岗。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感冒、发热、咳嗽、咽部不适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一律不得上岗。工作期间保持个人卫生,上岗前应将手洗净、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上岗。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后有限期届满,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领取新证的,可延期使用至我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60日内。 2 加强抽查和监测。各网络订餐平台要认真履行审查登记、抽查监测责任,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的抽查和监测,发现经营野生动物的,要立即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行为的,要立即采取下架、责令整改等有关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并视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 加强餐食配送过程管理。针对当前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形势和特点,对符合餐饮服务经营要求、具备餐食安全配送能力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允许提供网络订餐配送服务。各网络订餐平台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送餐人员管理,督促其保持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无防护者、防护不到位者不得上岗;确保配送容器、箱、车清洁、安全;落实检查制度,每日对送餐人员测量体温和对配送容器、箱、车消毒,并安排专人不定时抽查骑手。实行“零接触”配送模式,避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送餐人员和消费者直接接触;严格对食品盛放容器或包装进行封签,确保配送过程安全,严防交叉感染。 4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各网络订餐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向在线商户和送餐人员发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告知书,强化责任意识,组织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参加省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线上培训活动,提升防范能力,全员参与、全程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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