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报道 “强责任 促监管 保安全”河南 郏县有新招 本报记者吴建有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近日,郏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郏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2019年9月16日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 郏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管理办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为契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理论、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作为新时代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管理办法》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第三部分为工作职责,分为县政府领导班子、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领导班子、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企业及安委会督导组共6个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别细化了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岗位职工的责任。第四部分为责任追究,对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和“一票否决”;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伤亡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一票否决”、纳入“黑名单”、移交司法机关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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