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优化,人们的居住观念及生活方式在不断发生改变,大力打造生态、健康住宅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健康中原》文件精神,引导生态、健康居住小区的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和小区建设质量,建设与自然生态、健康环境相协调,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实现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由河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起草及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的团体标准《生态、健康小区建设评价标准》,是对我省房地产开发及居住小区建设的一个评价标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后,引起了房地产企业的轰动响应,纷纷来电咨询和请求进行评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标委联[2019]1号)第二十九条: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第三十条: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凡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小区达到《生态、健康小区建设评价标准》的,经评价后由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河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给小区开发单位颁发评价书及标志。同时,享受《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有关政府政策待遇。
住宅在满足居住需求的同时,更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品质、满足精神生活需求的重要载体。生态、健康居住小区将会成为新一代中产人群置业的首要考虑目标,也是各房地产开发商重点打造的项目。 生态、健康居住小区是指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各环节,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协调的住宅小区。一般来说,生态、健康居住小区必须要有足够舒适的空间,对小区的建筑密度也有强制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生态、健康小区建设评价标准》的实施,规范和评价我省房地产开发建设生态、健康小区,树立房地产企业标杆,现面向社会广大评估、评价、评审、咨询公司征求第三方评价机构。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生态、健康小区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对房地产企业建设的小区(楼盘)进行评价,经评价符合的房地产企业由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河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给小区开发单位颁发认定书及标志。有意向者请发至:hnjkc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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