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河南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新规,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根据新规,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除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外,离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一般定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并正常调整档案工资。离岗创业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原单位按原渠道缴纳,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与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时间计入原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同时,离岗创业期间在企业发生工伤的,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我省还明确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申办程序。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