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报记者 周萍黄鹏 历史,由人民创造,也由人民书写。 40年大江东去,“以人民为中心”是永恒的时代主题。 1978年,改革春风乍起,市场冰河解冻。消费逐步告别短缺,生活万花筒开始呈现多姿多彩的色调。 时光荏苒,消费升级。40年一瞬,“消费者至上”“人人都是消费者”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经济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 让我们沿着时间长廊,在历史镜头中追溯百姓消费权益的变迁。 长镜:法治力量挥其芒 如果以一个长镜头来表现消费者权益保护40年,法治无疑是时代影像里最鲜明、最持久的特征。 1981年,我国政府首次被邀请参加联合国召开的“保护消费者磋商会”。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时,刚开放不久的中国对“消费者权益”的理解还处在起步阶段。 从早期缺少消费知情权、选择权,到后来面临超市搜身、质次价虚、店大欺客的窘境,再到“霸王条款”、地域差别服务等不公平现象,消费者分享了商品丰富、市场繁荣的发展成果,也留下了“雾里看花”“借双慧眼”的苦涩记忆。 稳定物价、严查质量、维护秩序、规范交易……改革开放之初,市场监管部门在活跃市场、促进流通、严格监管方面为百姓安心消费筑起了一道屏障,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远跟不上消费需求增长的速度。 增强法治力量迫切而紧要。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在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专门法,犹如黄钟大吕之音,掀开了消费维权事业的新篇章。 以法为纲,纲举目张。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强质量专项抽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健全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系统、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建立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40年来,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执法力度显著加大,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 连续举办27年的央视“3·15”晚会备受百姓关注。一批侵权典型案例被曝光,维权执法快速行动被称赞,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发布的重点举措鼓舞人心。40年来,国际社会对中国消费环境的改善给予高度评价,法治广泛彰显,民生得以保障。 惩恶扬善,法治是最坚定的力量。法挥其芒,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保护。 跟镜:谁与城乡相扶将 镜头跟进,可捕捉变化,见证历程。 行政执法是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刚性约束。40年来,还有一股力量,从民间自发到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由微而著,蓬勃生长,给予消费者“娘家人”般的柔性呵护。 一刚一柔,相得益彰。这个“娘家人”就是消协组织。 1983年,河北省新乐县几名市场管理干部,感到市场里肉菜、百货虽然多了,但缺秤少量、以次充好现象常引发矛盾。他们看到《参考消息》有介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消费者协会管的面很宽,凡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协会都能管”,便琢磨着也“搞一个试一试”。 几经讨论,当年3月21日,“新乐县维护消费者利益委员会”诞生了。他们在大集摆开桌子,设立公平秤,群众自由核对,旁边竖上牌子,标语写着:有事找消协。全国第一个基层消协组织载入历史。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已建立省级消协组织31个、地市级消协组织351个、县级消协组织2852个,在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设立的消协分会,在村委会、居委会、高等院校设立的监督站、联络站等各类基层网络组织达15.6万个,义务监督员、维权志愿者10余万名。 这是一个覆盖城乡、行动有力的“娘家”。40年来,各级消协组织逐步丰富完善了受理投诉、调解纠纷、宣传教育、调查监督、比较试验、发布警示、支持诉讼、参与立法等一系列工作方法和手段,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消协组织累计受理投诉1737.50万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3.34亿元。 从1997年的“讲诚信 反欺诈”到2018年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中消协连续22年开展主题活动,每一次的主题都把脉时代消费热点,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赢得社会赞誉。 2014年3月15日,修改后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新法在完善商品和服务“三包”规定、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的同时,赋予了消协组织8项法定职责,其中“依法开展公益诉讼”让消费者对“娘家人”为自己撑腰更有底气。 风雨共对,携手同行。40年来,消协组织始终向消费者传递温暖、信心和关爱。 升镜:网安四方民所望 随着电子商务、跨境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快速发展,镜头上升、拓广,才能跟踪进程,展现全景。 起源于福建省漳州市“2031315”热线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经过20多年演变,已经化为“12315”这个消费维权的特定符号。 多年来,五级贯通的全国12315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建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处、监管为一体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网络。 与此同时,12365、12331、12330、12358等投诉平台,为消费者反映质量、食品、医药、知识产权、价格等问题,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这些数字组合背后,是市场监管人满怀激情的担当、默默奉献的坚守和挥洒汗水的付出,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无悔初心。 2017年,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二期上线运行,12365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以“互联网+”思维来迎接网络时代新消费的考验,市场监管人在创新之路上探索前行。 整合统一平台,加强网络数据分析,推动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努力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场监管人牢记使命,马不停蹄。 今年年初,27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对消费领域的重点突出问题予以有效解决,让消费者逐步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 40年春风化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始终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热情响应、积极参与。 40年沧海桑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消费维权,始终把人民放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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