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近日向媒体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完成这项目标任务,交通运输部对四个方面工作的具体任务、时间安排、实施步骤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研究,细化实化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了路线图、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 具体时间安排是,5月底前印发各类方案和要求,包括技术标准、总体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方案等。6月到10月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收费车道改造、收费站改造、软硬件提升等。11月开始进行联调联试,争取12月底前具备实现新旧系统切换的条件。 “在此基础上,适时组织实施系统切换,确保完成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目标任务。”戴东昌说。 记者了解到,此前交通运输部选择江苏和山东、四川和重庆作为试点,于2018年底取消了15个省界收费站。统计显示,正常通行情况下,客车、货车通过省界的时间分别由原来的15秒、29秒减少为取消后的2秒、3秒。 戴东昌表示,取消省界收费站,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车辆的身份识别、路径记录和不停车收费主要依靠ETC车载装置实现,非ETC车辆则需要停车人工收费。这次制定的目标就是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快捷不停车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这样才能保证整个路网运行通畅。 资料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总量已达8072万,汽车安装率达到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距离撤站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对此,《通知》要求,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按计划要在5月底前完成。《通知》还提出,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以及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推动汽车预置安装。 《通知》提出,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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