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曹继征)依法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交警系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保护群众平安出行的重要举措。2月25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媒体再次向社会宣传公安机关依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以及即将采取的超强工作措施,并曝光2019年查处的5起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案例。希望通过曝光,警示教育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法文明驾驶,共建安全畅通交通环境。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河南省公安交管部门就查处酒驾21292起,醉驾5771起。 即日起,河南交警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2019年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开展行动,不间断开展严查行动,元宵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河南交警将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此外,交警总队将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根据酒驾醉驾规律特点,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时段,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全省统一行动;各省辖市交警支队将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统一行动;各市、县交警支(大)队还将制定酒驾醉驾治理工作日历,通过警队联勤、接力整治、错时勤务、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做到天天有检查、天天在行动。 重拳治理酒驾醉驾,组建专班专业打击,各地将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以及流动实验室随警作战,灵活机动巡查治理酒驾醉驾。同时,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统一立案、统一侦查、统一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抓住薄弱区域,针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情况,突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延伸管控触角,坚决防止农村地区发生酒驾醉驾恶性交通事故。并严格规范执法,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办案、不得降格处罚,特别是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一律从重惩处。与治安、派出所、巡特警等警种联动,形成交警主导、警种配合的酒驾醉驾联合治理机制;与禁毒等警种建立协作机制,酒驾醉驾与毒驾同查同检。 发动社会共建共治,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协调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文明办、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全省开展“零酒驾”单位、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氛围。协调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和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场所,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等,及时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并深化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工作机制,鼓励市民监督、举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 【案例1】花甲老汉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身陷囹圄! 2019年1月14日19时53分,郑州中牟交警在郑汴路查获一位花甲老人醉酒后驾驶油电两用四轮车。当场经呼气式酒精监测仪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256.9mg/100ml,已涉嫌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据查,该驾驶人苏某现年60岁,据其供述:自己家距离查处地点只有几百米远,当晚他和熟人在路对面的小区干活,收工以后就在一家饭店吃饭,席间三个人喝了白酒,酒席结束他就开上自己的四轮油电两用车回家,刚过人文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当民警问他知不知道喝酒不开车,他说:知道,但是想着离家这么一点路,怎么也不会有交警查车。后经抽血检测,苏某的血醇含量是236.5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苏某实施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苏某作出了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2】90后喝酒玩乐一夜未眠,驾车等红灯酣睡被抓 2018年3月29日6时30分许,信阳交警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指令:“一辆豫SJP130轿车,停放在羊山新六大道与新七大道交叉口,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不动弹。”经查,驾驶人陈某,1991年出生,2018年3月28日晚20时许,参加同学聚会时饮用了白酒。22时许,又与同学一起来到KTV唱歌、喝酒,直至3月29日清晨6时许。陈某供述:“自己一整夜都没有睡觉,一直在喝酒,直到3月29日清晨天快亮时,自己才驾驶车辆,先送同学去火车站,然后准备回家,不曾想在羊山路口等红灯时睡着了,后面的直接失忆了,啥都想不起来了……。” 经酒精检验,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信阳交警2018年3月29日对其立案侦查,3月29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驾校教练酒后驾驶 车上坐的都是学员…… 2019年1月2日13时30分许,济源交警巡逻至312省道梨林镇路段时,发现豫U97511号牌的银灰色面包车试图掉头,后加速逃窜,直至该车行驶至济源市交通驾校院内后才停车。经查,该车驾驶人刘某是交通驾校教练,持A2驾驶证。刘某承认自己中午和驾校学员一起喝了酒,并酒后开车带着学员返回驾校。经呼气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济源高速交警依法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A2证降级)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同时将违法经过和处罚情况通报到驾校管理部门。 【案例4】醉驾被查,拔腿就跑 2019年2月12日20时18分,南阳新野交警在中兴路北段处执勤时,对豫R036**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涉嫌酒驾。当民警要求王某下车接受酒精测试时,王某打开车门拔腿就跑,全然不顾车上还坐着自己的妻儿。其跑出不到100米便被执勤交警追上并当场控制。经抽血检测,王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87.1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5】多警联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 2019年02月17日22时13分,鹤壁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接110指令:浚州派出所民警在浚县浚州铂金国际小区东门口北通道查获一名涉嫌酒后驾驶驾驶人,需要移交交警部门处理。交警大队民警到达浚州派出所后,对豫F牌照小型轿车驾驶人朱某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朱某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抽血检验,朱某建血液乙醇含量为229.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