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许昌中院党组专题听取“百日执行风暴”活动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步执行攻坚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要求,在阶段性成果面前不松劲、不懈怠,力争继续扩大战果,确保执行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并就当前执行创新工作支出“五大招”。
大招一:三次执行催告,源头减少案件
在判决书后附“执行催告通知书”,为当事人算清“十本帐”,明白拒执行将付出的代价;判决生效后,在“许昌法院司法公开网”公布生效证明,提醒义务人及时履行;执行案件立案前,由立案人员再次打电话提醒义务人履行。
大招二:借助信息手段,提高执行效率
利用诉讼阶段当事人预留的电子送达地址,采取电子邮箱等方式发送执行法律文书,提高送达效率;为执行部门安装“庭审智能语音系统”,在讯问当事人、调查证人、组织执行听证中,自动将语音转换为文字记录,提高工作效率。
大招三:启用案款系统,规范执行行为
将法院“案款管理系统”联入银行操作系统,当事人预留账户,执行款执行到位进入法院执行专户后,自动进入当事人预留的账户,既方便快捷,又规范法院对执行案款的管理。
大招四:开展“执调”对接,力促自动履行
借助许昌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良好基础,通过非公企业、交通事故、涉保纠纷、金融等诉调对接工作站,由行业协会等特邀调解组织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或与权利人达成执行和解。
大招五:电视曝光老赖,加大失信惩戒
利用法院与许昌电视台合办的法制节目,在电视上滚动播出全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选取许昌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制作播出法制节目,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法、维护诚信的氛围,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据悉,自9月1日开展百日执行风暴活动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2121件,执行到位案款1.38亿元,共对401起案件的448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对220起案件当事人罚款452.3万元,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犯罪114案115人,判处拒执罪的8案9人;拒执自诉立案27案,结案2件,并做有罪判决。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