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3时,随着“呯”的一声法槌敲响,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在该院第5审判庭庄严宣布:“现在开庭!”据了解,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院长韩玉芬亲自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开始前,韩玉芬向双方代理律师说明,由于在庭前已经组织双方交换了相关证据,庭审采取“质辨合一”的方式进行。在审判长的指挥下,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了己方的意见和依据,韩玉芬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耐心倾听双方意见,认真审查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同时,法庭上的话语,通过“庭审智能语音系统”自动生成为庭审笔录,实时呈现在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面前的展示屏上。
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查明:被上诉人陈某等13人在上诉人长葛市某陶瓷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共被拖欠工资款144324元。经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保障诉调对接中心等先后调解,双方曾达成支付拖欠工资款的调解协议。后因追要无果,陈某等13人诉至长葛市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查明后,判决被告长葛市某陶瓷有限公司支付欠款,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我们对欠农民工工资一事无异议,但企业资金链断裂,请求推迟支付”。上诉人代理人最后向法庭陈述。
“我们不同意推迟支付,农民工挣钱不容易”。农民工委托律师、被上诉人代理人也向法庭提出了最后意见。
“双方对基本事实无异议,时至年底,上诉方要想办法支付拖欠的工资,建议双方在休庭后继续调解;如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合议后将择日宣判,现在休庭!”韩玉芬院长宣布。 [正文结束] |